《粉專》長照第4級以上住民 每人每年至高可補助12萬元

長照第4級以上住民 每人每年至高可補助12萬元

【台北中山醫院粉專】  發布日期:2023-05-16

政府積極推動長照2.0政策,為緩解國人家中有中、重度失能者住宿機構式住民服務之經濟負擔,衛生福利部日前規劃調增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,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,並取消排富規定。

台北中山醫院解釋,凡於112年度入住一般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(除安養床外)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、住宿式長照機構、榮譽國民之家(自費失能養護床、自費失智養護床)及兒少安置等7類機構,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,或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,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,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,預計自112年7月1日起受理申請。

(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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