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科部門介紹

目的
為確保中山醫院資訊科(以下簡稱「本科」)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以符合相關法令、法規之要求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並衡酌本科之業務需求,訂定本政策。

 

適用範圍
2.1 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科之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2.2 資訊安全管理範疇涵蓋11項領域,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科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,各領域分述如下:
2.2.1 資訊安全政策訂定與評估。
2.2.2 資訊安全組織。
2.2.3 資訊資產分類與管制。
2.2.4 人員安全管理與教育訓練。
2.2.5 實體與環境安全。
2.2.6 通訊與作業安全管理。
2.2.7 存取控制安全。
2.2.8 系統開發與維護之安全。
2.2.9 資訊安全事件之反應及處理。
2.2.10 業務永續運作管理。
2.2.11 相關法規與施行單位政策之符合性。

 

目標
為維護本科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之安全,期藉由本科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以達成下列目標:
3.1 保護本科業務服務之安全,確保資訊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,以確保其機密性。
3.2 保護本科業務服務之安全,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,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3.3 建立本科業務永續運作計畫,以確保本科業務服務之持續運作。
3.4 確保本科各項業務服務之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。

 

責任
4.1 本科應成立資訊安全組織統籌資訊安全事項推動。
4.2 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,並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4.3 本科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本政策。
4.4 本科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4.5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依本科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,必要時得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。

 

審查
5.1本政策應至少每年評估一次,以反映相關法令、技術及資訊科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並予以適當修訂。
5.2本政策經「資訊安全推動組」核准,於公告日施行,並以書面、電子或其他
方式通知資訊科所有員工及委外服務廠商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相關文件
6.1資訊安全宣言(CSHIF-ISMS-D-001)。